安全生产曝光台]自建房监管一直处在“真空地带”症结在哪儿?

发表时间: 2024-10-05 14:56:18 文章出处:新闻中心

  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做综合督导,同步开展国务院年度省级政府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巡查及国务院安委会成员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考核。

  此次综合督导和考核巡查聚焦防风险遏事故,动真碰硬、直指要害,发现自建房安全风险隐患突出、钢铁企业不重视“钢8条”、建筑施工场所防坠措施不到位、燃气报警装置形同虚设等同类问题在多地不同程度存在,甚至还发现了一些低级错误、严重隐患,需引起高度重视。

  湖南长沙“4·29”特别重大居民自建房倒塌事故引发社会广泛关注。各综合检查组在多地对自建房开展明查暗访时发现,长沙市倒塌自建房暴露出的问题,如未经专业设计、违规加盖、擅自更改房子用途、消防隐患突出等,依然普遍存在。

  在湖北省随州市小南门街这条长200多米的街道两旁,有390多户自建房,且大多建于上世纪90年代。“这些自建房是砖混结构的,但是没有圈梁构造柱,结构设计上不符合安全要求。”综合检查组成员姜勇在对自建房外观进行全方位检查时说道。

  当地住建部门人员表示:“上世纪90年代建的房子,当时管得确实松一些、不规范。”

  所谓的不规范,是指群众在建设前未申报,建设过程中缺乏专业规划和设计,没办法保证房屋本身的安全质量。

  在对贵州省织金县的一栋自建房进行全方位检查时,检查人员发现这栋自建房建于2000年,2014年房主擅自加盖一层,房屋由此变成四层。整个建设过程都没有委托专业建筑规划设计单位参与,没有正规的设计图纸,建好后也没有有关部门检查住宅质量安全。综合检查组发现,像这种证照不齐的自建房在当地相当普遍。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20年的排查多个方面数据显示,我国有2亿多户农村自建房。按照相关规定,超过三层、面积300平方米以上、投资30万元以上的自建房需纳入监管。

  然而,基层排查整治水平有限,部门之间缺乏协同,加之很多地方尚未摸清自建房底数,对自建房的合法合规性、结构安全性、经营安全性等问题的认识还比较模糊,致使自建房监管一直处在“真空地带”。

  “乡镇工作人员不是专家,往往凭自身经验判断房子是否安全。”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副区长王同军告诉前去检查的第十六综合检查组人员,此次检查的自建房均已经过镇村工作人员排查,但由于自建房结构安全问题较隐蔽,需要运用专业相关知识进行识别,因此日常排查整治效果不佳。

  第十四综合检查组对山西省太原市万柏林区长风西街街道新庄北街“八十六号院”进行随机抽查时发现,该院建筑经多年违规改建扩建,原有建筑结构已被破坏。业主将一层房屋空间进行分割,将二层违规破拆开辟楼梯通道,并用彩钢板擅自加盖第三层。

  “房屋是规划设计院设计的正规建筑,我是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才加盖的。”面对业主的辩解,综合检查组成员严肃指出,人命关天,不要抱任何侥幸心理,违建必须拆除。

  综合检查组人员介绍,自建房都会存在一栋建筑、多种用途的现象,房主为追求面积最大化,随意加盖装修、破坏承重结构,直接引发房屋安全性被降低。

  除了随意加盖、用途改变带来的隐患,多个综合检查组在检查中发现,消防安全隐患也是自建房存在的突出问题。

  在陕西省汉中市汉台区中山街街道过街楼新村,自建房“住改商”现象较为普遍,餐饮店、零售店、诊所、宾馆等鳞次栉比,而该村没有一处市政消火栓。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一城中村内,自建房比邻而建,有的几乎外墙贴外墙,安全防火距离严重不足。随州市小南门街一栋自建房通往顶楼的楼梯被一扇上了锁的大铁门堵住,若发生火灾等事故,楼内居民将很难逃生。

  除了自建房安全问题,企业安全生产状况也是此次综合检查组关注的重点。综合检查组在多地检查时发现,钢包吊运未使用固定式龙门钩、修包工位设置在吊运范围内、建设施工现场缺乏防坠措施和临时消防用水、企业专职消防力量不足等问题较为突出。

  “这个渣跨吊运液渣行车,为什么没有用固定式龙门钩?”综合检查组专家米健在辽宁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炼钢总厂检查时,发现该厂正好具有“钢8条”中列明的“炼钢厂在吊运铁水、钢水或液渣时,未使用固定式龙门钩的铸造起重机”的违规行为。

  “这是‘钢8条’的第一项,是基本的安全常识。”米健解释,“在吊运液渣包时,使用固定式龙门钩可避免发生大幅度摆动,也就不会脱钩,能有很大成效避免倾翻事故。”

  2007年,辽宁省铁岭市清河特殊钢有限公司发生钢水包倾覆特别重大事故,造成32人死亡、6人重伤。

  为防范钢包倾覆风险,避免造成人员受伤或死亡,除了使用固定式龙门钩进行吊运外,钢包吊运范围内的作业工位特别是修包工位有必要进行妥善设计。

  米健介绍,在吊运高温熔融金属的行车影响区域内,原则上不能设置修包工位。如果要设,也要设置在行车吊运极限边界至少15米以外,而且要设置高度不小于2米、宽度超出修包工作区1米的实体墙进行隔断。

  但在检查中,多家钢铁企业都存在修包工位距离行车吊运范围太近的问题。在本溪北营钢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北营炼钢总厂,站在二楼平台往下看,一个修包工位就在行车轨迹边上。150吨转炉的炉后,还设置了一间休息室。检查时,四五名工人正好从休息室内走出,而这间设置在二层转炉平台上的休息室,正好处在高温熔融金属吊运范围内。

  此外,位于辽宁锦州的中信锦州金属股份有限公司、锦州锦兴特钢有限公司,也不同程度存在作业工位设置在高温熔融金属吊运行车影响区域内或未增设实体墙的情况。

  钢厂工人需警惕头顶的风险,建筑工人则要注意脚下的隐患。第十一综合检查组在本溪市崔家二路的欧洲城九期桃花源施工现场发现,对脚手架起着纵向稳定作用的“剪刀撑”,长短严重不足,无法起到支撑作用。

  由南京市公建中心建设、中铁大桥局承建的南京仙新路过江通道工程240米高主墩塔顶施工高空作业操作平台,临边防护不规范,同样存在人员坠落风险。黑龙江省二建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鸡西市碧桂园雍锦辰院项目,悬挑脚手架未按照方案要求设置钢丝绳进行拉结卸载,结构临边、电梯井口无防护、无警示标识。

  同样缺乏防护的,还有云南省普洱锦麒建材有限公司灰岩矿。该矿破碎机附近不断有石子飞出,威胁人员安全,特别是破碎机受料口附近杂物堆积,无防坠措施,一旦人员不慎绊倒,可能直接掉入破碎机受料口中。

  在内蒙古乌海市一家建筑工地,第十二综合检查组发现该工地一栋已建到十层的建筑未按要求设置临时消防用水,也未按要求放置足够数量的灭火器,工地上有大量到处乱丢的烟头,存在严重消防安全隐患。

  而在新疆图木舒克唐王城机场,消防装备虽然配备齐全,但企业消防队人员严重不足。按照机场灭火应急救援预案要求,至少需配备12名消防员。但现场检查发现,在岗消防员仅6名,比预案要求的数量少了一半。

  新疆油田专职消防队有105辆消防车,按两个班次轮班计算,应当配备210名驾驶员,而目前只有104人,还缺员106人,每班实际只有50余名驾驶员在岗,如遇重特大灾害事故,难以保障所有消防救援车辆迅速出动。

  检查组人员表示,企业专职消防队力量不足并非个案。一些生产经营单位为了减员增效,往往先拿处于创收增效边缘地位的专职消防队“开刀”。

  综合检查组在多地检查还发现,因管理不够严细实,致使一些隐患长期存在,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漏洞百出。

  第十四综合检查组在对云南省盐业有限公司普洱制盐分公司检查时发现,企业各生产区域的风险被统一汇总到一块告知牌上,告知牌摆放在企业入口处,但针对生产区域内哪里最危险、最危险的是什么、该如何做,均未告知。

  在本溪市欧洲城九期桃花源施工现场,第十一综合检查组还没进门就发现,工程概况牌、管理人员名单及监督电话牌,均未按规定设置。当检查人员戴好安全帽,准备进入工地时,却发现安全帽已过期十年。更可笑的是,该工地连安全监理使用的安全帽都是“三无”产品。

  综合检查组在查阅该企业相关材料时还发现,施工升降机安装单位未提供专项实施工程的方案,而施工方、建设方、监理方都表示对具体实施工程的方案不清楚。

  不清楚的不仅是专项实施工程的方案,多个综合检查组在检查中发现,一些企业的应急预案也规定得不明不白。南京市吾悦广场的应急预案中,没有火灾事故人员疏散应急处置措施;山西三建集团有限公司连云港供电公司项目、中建新疆建工连云港平湖里项目均未依据安全生产法规标准编制修订应急预案……

  在新疆图木舒克市,第四综合检查组对3家临街餐馆进行了一项测试:让商户拔掉报警器电源,查看燃气管道切断阀是否立即关闭。3家商户的测试结果均相同:断电后,切断阀并未关闭,燃气还能正常使用。

  在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东华新迎农贸市场附近一处居民小区内,第十四综合检查组随机开展入户排查,刚到第一户居民家中,就发生了令人紧张的一幕:当随行的燃气公司工作人员用检验测试仪器检测住户灶前阀时,仪器突然发出刺耳的警报声,说明灶前阀存在漏气现象。面对这一情况,住户刘先生一脸茫然,全然不知漏气情况,因为屋内的燃气泄漏报警器已经被他拔掉了电源。

  不仅如此,综合检查组在随机检查的2家燃气经营企业中,均发现存在隐患排查不细致、风险辨识不深入、应急演练流于形式以及未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未有效构建双重预防机制等问题。综合检查组指出,企业出现这样一些问题,行业监管部门难辞其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