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推进安全出产治本攻坚三年举动,加大“打非治违”力度,强化典型事例的警示教育功用,推进企业执行主体职责,营建知法、遵法、用法的法治气氛,提高监管法律效能,现向大众曝光一批安全出产违法典型事例。
2024年7月17日,荔城区应急管理局法律人员对某加油站进行法律检查时,发现该单位存在加油站站房二楼设置职工宿舍、且宿舍与埋地气油罐距离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违背法律规则的行为。其行为违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出产法》第四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则。
处分状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出产法》第一百零五条第(一)项的规则,荔城区应急管理局对该单位作出处分款人民币10000元的行政处分,并对该单位负责人李某某作出处分款人民币1000元的行政处分。
事例二:莆田市荔城区某鞋服经营部安全设备的设备、运用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
2024年7月16日,荔城区应急管理局法律人员对某鞋服经营部进行法律检查时,发现该单位存在出产车间中的非水性漆的调漆间未设置固定式可燃气体浓度监测报警设备的违背法律规则的行为。其行为违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出产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则。
处分状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出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则,荔城区应急管理局对该单位作出处分款人民币10000元的行政处分。
事例三:莆田市秀屿区某家具有限公司砂光机衔接的风管未设置火花勘探消除设备
2024年7月23日,秀屿区应急管理局对某家具有限公司进行法律检查时,发现该公司出产车间1台砂光机衔接的风管未设置火花勘探消除设备,其行为违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出产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规则。
处分状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出产的行为法》第九十九条第二项规则,秀屿区应急管理局对该单位作出处分款人民币5000元的行政处分。